2018年3月27日上午,鄂州市凤凰派出所接到刘女士报警称:自己在位于鄂州市城东的金色港湾小区地下车库内被人强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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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警后,刑警三中队值班民警马骥等人迅速赶至现场,并联系市公安局现场勘查部门对现场及涉案车辆进行勘查,并且第一时间向刘女士询问案发细节,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。
民警多次前往陈某的家中及其家庭经营的门面店伺机抓捕,同时对陈某的家属展开强大的政策宣传攻势。后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8年3月29日主动到凤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据陈某交待:陈某和被害人刘女士同在鄂州市一家物流公司上班,从2017年10月开始,陈某自认为和刘女士的关系不错,多次对刘女士实施抚摸及亲吻等轻挑行为,鉴于刘女士仅表示生气,陈某的色胆越来越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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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27日早上陈某在刘女士小孩就读的幼儿园门口等到刘女士,以搭顺风车一起去上班为由坐上刘女士的小车,又借口回家拿东西开车将刘女士带至金色港湾小区地下停车场,在车后排坐椅上对刘女士进行猥亵并实施了强奸。
事后,陈某心存侥幸,认为没事,没想到刘女士当天上午就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。
目前,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。(荆楚网)